应届生求职有什么招聘陷阱 千万要当心

发布时间:2019-09-22 点击:

“就业”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正值18年应届毕业生暑假求职的高峰期,初出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从学校这个安逸闲适的环境中走出来,满怀理想,踌躇满志。带着欲与天公试比高的豪情,走出象牙塔。想要在自己的领域大展拳脚。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壮志闯荡天涯,投入找工作大军,可是刚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没有接触到社会的灰色地带,对于招聘人员的陷阱一无所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应届生求职会遇到什么招聘陷阱。

1.高薪。

初入社会的大学生,都有一种心比天高,觉得自己满腹才华想要大展拳脚的傲气。而许许多多不法分子和无良企业正是抓住了求职者的这个心理,以高新为幌子,诱骗大学生求职者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2.虚假职位。

许多企业瞄准大学生涉世未深,不懂得企业职位的特点。把招聘岗位写得模棱两可,还附以高薪诱惑,当求职者应聘上,签订劳动合同过后,却被要求去陪酒,卖保险,收账等各种与本专业无关的工作。

3.免费劳动力。

有些企业以面试为由,要求求职者提供广告设计,创意文案,程序编写等,通过以上内容的编写考察求职者的能力。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占用免费劳动力的行为。

4.网店刷单。

现在,很多人都会无故收到:周末在家兼职刷单,月收入轻松过万等字眼的消息。有些企业打着这样的旗号,骗取劳动者完成网络购买交易,时候却没有返还本金和佣金。

5.试用期陷阱。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会在正式上岗之前要求劳动者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三个月不等,并且在试用期期间,仅仅支付几百,一千的劳动报酬。许多求职者因为不清楚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而因此吃亏。实际上国家对于试用期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试用期的长短和试用期的工资。

试用期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档: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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